2025年7月7日和2025年7月11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共5份,涉及经营主体3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10日在香格里拉市邓氏蔬菜销售点抽样的“香蕉”,经检验,香蕉中“吡虫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该批次香蕉的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噻虫胺”。该店自6月8日晚上8点左右购进该批次的香蕉后,没有进行再加工,也没有添加任何物质,不合格项目需要检测才能发现,无法通过感官观察发现,故检测出的食品问题项目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张贴召回通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继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供货关。
(四)行政处罚情况,香格里拉市邓氏蔬菜销售点提供该批次“香蕉”的供货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进货台账、采购小票等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二、马铃薯、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10日在香格里拉市代林蔬菜摊抽样的“马铃薯”、“香蕉”,经检验,马铃薯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香蕉中“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该批次马铃薯的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香蕉的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该店自6月6日晚上8点左右购进该批次的马铃薯,6月8日晚上8点左右购进该批次的香蕉后,均没有进行再加工,也没有添加任何物质,不合格项目需要检测才能发现,无法通过感官观察发现,故检测出的食品问题项目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张贴召回通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继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供货关。
(四)行政处罚情况,香格里拉市代林蔬菜摊提供该批次“马铃薯”、“香蕉”的供货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进货台账、采购小票等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三、细尖椒、食荚豌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10日在香格里拉市勇顺蔬菜摊抽样的“细尖椒”中“甲胺磷、噻虫胺、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食荚豌豆”中“多菌灵”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该批次细尖椒的不合格项目为“甲胺磷、噻虫胺、乙酰甲胺磷”、食荚豌豆的不合格项目为“多菌灵”。该店自6月8日晚上8点左右购进该批次的细尖椒、食荚豌豆后,没有进行再加工,也没有添加任何物质,不合格项目需要检测才能发现,无法通过感官观察发现,故检测出的食品问题项目可能是种植环节导致的。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张贴召回通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行政处罚情况,香格里拉市勇顺蔬菜摊提供该批次“细尖椒、食荚豌豆”的供货商资质档案(《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进货台账、采购小票等凭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