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招生简章
建塘镇中心幼儿园开办于2017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我园有一支热爱幼教业、工作积极,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创办七年来,以“低年龄起步,全过程把握,全天候设计,全方位入手,全身心发展”的办园精神赢得众多家长的信赖。七年来,我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完善园内软、硬件设施和具有时代感、符合孩子心理需要的文化氛围。建园至今,幼儿园始终坚持“依法办园,以德立园”的方针,本着以“爱满建幼,静待花开”的办园理念,为幼儿创设轻松、愉悦、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努力完成“育人”和“服务”的双重任务。
为了更加合理的分配教育资源,分流适龄幼儿入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发展,现将我园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小班拟招生:60人(2个小班,每班30人)。
二、招收对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地点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中心幼儿园内(古城仓房社区幼儿路7号)。
四、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9日—6月28日,发布招生简章,公示10天。
五、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9:00办理报名初审工作。(提前排队无效)
六、招生办法
(一)预登记
第一批次(根据《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迪庆州公安局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优抚对象子女人学优待政策的通知》【迪教体发﹝2020﹞82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幼儿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州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查并出具证明及附就学意向,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审核签字盖章;
2.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州级以上公安部门政治处审查并出具证明及就读意向,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审核签字盖章;
3. 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凭州级以上应急管理局和综合性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审查并出具证明及就学意向,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审核签字盖章;
4. 民政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持福利院公函及相应证明材料,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审核签字盖章。
请家长持相关资料2024年6月28日前到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开具相关证明。
第二批次:户籍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仓房社区、金龙社区、北门社区适龄儿童(以幼儿户籍为准);
第三批次:建塘社区、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幼儿户籍为准);
第四批次:香格里拉市户籍适龄幼儿(香格里拉市各乡镇适龄幼儿);
第五批次:迪庆州户籍适龄幼儿(德钦、维西户籍);
第六批次:迪庆州外籍户口适龄幼儿。
(二)预登记材料:四份原件(缺一不可登记):
①幼儿户口簿原件;
②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③预防接种证原件;
④监护人一方身份证原件。
(三)预登记流程
1.幼儿园内设五个批次通道,进门即取号2024年6月29日早上8:00—9:00统一开放,9:00准时关门,期间不允许家长外出,也不允许他人入园
2. 8:00—9:00材料初审
3. 9:00—10:00材料复审
4. 10:00—12:00分批次办理预登记手续
5. 14:30—15:00公布预登记情况
6. 预登记人数不超出计划招收人数情况下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招收人数的情况下,15:00开始现场抽签摇号,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方式
按照批次顺序进行招录:
①预登记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额录取;
②预登记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第一批次生源不参与摇号直接招录,若超出原定学位数,则进行摇号招录;
③第二批次起根据报名及剩余学位情况按批次顺序依次招录,若本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全额录取,不足招生计划的名额进入下一批次招生;若本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以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招录,同时截止下一批次的招录。
八、预登记工作要求(提前排队无效)
1. 预登记当天,家长根据自己符合的批次,按我园工作人员要求有序排队(幼儿园2号大门),凡不按预登记当天时间节点完成审核和登记的,逾期不予受理;
2.预登记当天要求家长持原件到园登记,不允许家长到多家公办园重复登记幼儿信息,一经查实幼儿园有权不予以受理;
3. 凡发现弄虚作假报名者,立即取消登记资格;如有不文明行为的家长及蓄意闹事的家长园方不予以受理预登记,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 为做好招生工作,预登记当天,每家一名家长(不允许带孩子)到幼儿园指定区域进行资料审查和预登记,所有人必须佩戴口罩,严格听从现场教师指令,爱护公物、不大声喧哗,有序进行登记;
5.除了五个社区,不在本次招生范围内的建塘镇5个村的幼儿请就近入学。
6.有意向报名我园的家长可在6月28日前扫码进群(附件1),我园教师会在该群内统一进行问题解答、通告发布;也可关注我园公众号获取相关资讯(附件2)。
九、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香发改委﹝2018﹞200号】文件收取相关费用。
1. 幼儿生活费:幼儿生活费开支包含每人每天1餐1点1水果,学期初每人预收伙食费750元,到学期末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此项费用按学期收取;
2. 符合享受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补助条件的幼儿,750元/生/学期费用将直接打到幼儿社保卡内;
3.根据迪庆州15年免费教育政策,三年内不收取任何保教费用。
联系电话:和老师(办公室)18288834796
杜老师(办公室)15008868870
注:我园春季学期不招收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