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3 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情况,根据 2023 年开展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 责实地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 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7 月 20 日,对 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内容 依据 2023 年对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 点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 方面设计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学生。 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内容有所区别和 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社会卷和教师卷分单选题、填空题 2 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委托云 南新世纪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实施。采用“线上+线下”方 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州(市)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对象通 过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入导航页面,填答并提交问卷后 由系统自动上传并保存。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 集中于 6—7 月份在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 体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官方网站,采取“飘窗” 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内容要保留到 7 月 20 日。省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满意度调查信息公开情 况进行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满意度调查。各州(市)应充分考虑 学校分布、社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 尽可能扩大调查覆盖面和回复率。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明工作 纪律,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 系 人:张婉坡 联系电话:0871-65141479
附件:云南省 2023 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社会 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