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云教函(2020)6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2020年5月28日)《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2014]79号)和《香格里拉县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香教发(2015)185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香格里拉市教育均衡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家长与社会需求,减少学校招生压力,缓解招生入学矛盾,体现教育公平,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现将我市“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从2014年9月起,我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乡镇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学校严格执行州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城区走读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寄宿制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7周岁。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学校对来报名登记的符合一年级就读的儿童少年要摸清底子,查看是否属于本校招生辖区。如在适龄儿童、少年中有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各校可在自己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招收录取本校的教职工子女。
(五)各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原则。
各小校必须在本辖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宣传、招生。本市(十一个乡镇)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学生就近入学以居民户口簿上的住址为依据(除工作调动、进城务工、进城经商等外);市内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上的地址为依据,市外随迁子女以云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上的地址为依据(如果外籍户口的学生暂住地所属的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没有招满本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则可到暂住地所属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入学,如果招满了,则要到其他没招满的学校入学,即离暂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入学)。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州招生,没有条件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六)各初中学校公平享受生源均衡分配原则。
全市各小学毕业生(包括开发区校区)全部无条件升入四所初中学校就读。
二、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我市将招生范围等信息在每年招生前借助各种平台向社会进行普及宣传。各学校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班级群等形式,将学校的相关招生信息及时向师生、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