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9〕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全面领导、组
织开展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及年初工作计划,成立督评工作组,组织完成了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12月2日,督导室组织召开督评工作组成员培训会,就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工作平台使用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政策、文件、办法、规程。12月6日-21日,督评组按要求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等六所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督评主要采取核实自评、实地查看、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截止12月30日,本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县级督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