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3年第6号
(总第191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及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香格里拉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及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香格里拉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由香格里拉市委党校负责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香格里拉县城东北片区,总建筑面积572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新建学员楼一栋,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为学员宿舍、餐厅、厨房;新建公共卫生间一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实施道路、绿化、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购置教学设备。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9个月,实际工期50个月。
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包含室外强弱电(雨污管网)安装、消防水池、路灯、5人制足球场一块、广场铺砖等内容,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2个月,实际工期38个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1.93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1.72万元。
(三)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四)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一是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151.93万元的问题,责成香格里拉市委党校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予以收回同时做好账务调整。二是对多计待摊投资1.72万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应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并调整相关账务处理。三是对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应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办理易地建设许可手续。四是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应及时到税务机关核定并缴纳印花税。五是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对项目竣工档案以及财务资料、数据的整理和完善工作,统一归档、统一管理,使其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二是严格履行招投标法及招投标实施条例,对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四是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进行项目建设,避免产生超合同工期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已执行审计报告意见,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进行了收回及调整。
(二)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已与相关单位据实结算。
(三)对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正在整改。
(四)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已缴纳印花税。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委党校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