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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6-01-29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香林草许准〔2026〕2号 )
发布时间:2026-01-29 16:02     浏览次数: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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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阳村南当组至南当牧场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使用林地

行政许可决定

 

尼西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新阳村南当组至南当牧场森林防火通道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云南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新阳村南当组至南当牧场森林防火通道项目(项目代码:2512-533401-04-01-829107占用香格里拉市尼西乡集体 地面积16.7619公顷。权属分: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新阳村民委员会集体地面积16.7619公顷,其中南当村民小组林地面积14.1049公顷,尼西村民小组林地面积0.2000公顷。(防护林林地面积14.3049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2.4570公顷)。

二、你单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在使用林地过程中,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四、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移植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香格里拉市尼西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尼西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称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五、香格里拉市尼西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尼西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使用林地和破坏林地植被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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