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金江镇巴洛砂石料加工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7-8224160
联系人:赵*艳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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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镇巴洛砂石料加工区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经济开发区木碧湾 |
香格里拉市能矿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小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地磅基础、过磅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建设规模为小型,该加工区年加工量为30万吨砂石料。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32.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1%。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现场的扬尘大小与施工现场的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建设地区土质及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有关。 施工机械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了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污染道路。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布设防尘网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洒水装置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篷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了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未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提出: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了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均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选用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了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了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不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不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木碧湾组团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不外排。 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排入项目区自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回用不完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外排至项目区外,外排的雨水随项目区周边地表径流进入周边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化粪池(20m3),在木碧湾组团污水处理站运行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进行吸运清理,木碧湾组团污水处理站运行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木碧湾组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无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环境。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员工食堂油烟废气、投料、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卸载扬尘、堆场扬尘、皮带输送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洗砂工段。本项目针对项目区扬尘采取以下措施: 投料、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采用项目在1台投料机、3台破碎机、3台振动筛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共7个,集气效率≥85%)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去除率为99%)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进行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由烟管引至室外排放;投料、破碎、筛分无组织粉尘和堆场扬尘采取喷雾降尘,厂房阻隔;原料卸载扬尘采取降低卸料速度;皮带输送扬尘采取封闭输送皮带;道路运输扬尘采样移动式雾炮机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洗砂工段采用湿法作业(水浸没原料); 运营期采取措施后排气筒DA001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和二级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 在项目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925mg/m3,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 3、噪声 项目噪声源强约80~90dB(A)。项目提出: (1)本项目对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进行防震降噪处理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2)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对较大声源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经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运营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手套。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当细沙外售;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