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调研工作、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投诉、举报。
主要执法依据:
(一)旅游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统计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导游管理办法》。
(二)文化执法依据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