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告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完成,现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职责已发生变化、部分执法主体已撤并或新成立、执法范围均有较大调整的现实情况,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经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审核,对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具备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并对其执法依据予以公告。
下列经过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依据中所确定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职责,是各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法定权力,也是其依法行使权力时应当履行和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越权、滥用权力和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承担法定责任的,将被依法追究。
举报投诉电话:0887-8224143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
2019年9月9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三十五、香格里拉市上江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拉茸农布
地址: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格兰村格兰二组
电话:08878835655
邮政编码:674404
举报电话:08878835655
举报电子邮箱:sjxrmzf@163.com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