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近年来,迪庆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因道路交通建设破坏生态引起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保护措施跟进不够,恢复治理不及时。如:丽香高速公路K75+235弃渣场,堆放弃渣量约42万方,一旦发生溃坝或尾渣泄漏,严重威胁堆体下游约300m处4户人家的安全”。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并做好公开工作的函》(云环督字(2023)28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迪办发〔2023〕4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迪办通〔2023〕40号)、《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云南丽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有关文件的相关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已完成:一是根据水保设计施工图、扩容设计施工图,已完成弃土场分台、整形,修复及加固工程拦挡措施;二是完成环形截排水沟约398米、平台截水沟长约594米修建;三是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绿化,完成绿化面积43.11亩;四是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