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九条规定、《迪庆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香格里拉市德康医药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民鑫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提出解除协议申请。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11日起,解除香格里拉市德康医药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民鑫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所签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同步关闭医保结算系统。现面向社会公示。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