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香政复〔2023〕128号 签发人:巨燕冬
哈咱.登巴吉村委员:
您在迪庆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云登寺建设藏医药住院部的建议的提案”。已交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经组织贵寺有3名僧人参加全省统考于2023年2月10日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
举办中(藏)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举办中(藏)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藏)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藏)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于2023年5月17日通知寺庙负责人后,已经按照相关程序为贵寺办理中(藏)医诊所备案证。
三、目前贵寺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只符合诊治前来就诊的门诊病人,不具备收治住院病人。待贵寺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取得民族医院发展相关许可后,才能加大对东旺乡云登寺藏医住院部建设等扶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