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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2-01-10
对政协香格里拉市二届五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沈奇军委员:
发布时间:2022-01-10 16:13     浏览次数: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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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香巴拉小镇六号门交通隐患进行整改的提案,已交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就“香巴拉小镇六号门与滨河南路交叉口,成不规则十字路口状,经常造成堵车或交通肇事,交通安全隐患较大”这一提案,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及时对提案中的实施意见“方案一:香巴拉小镇六号门附近小区背后的绿化带进行退让处理。方案二:安装交通红绿灯。”这两个方案,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经研究及实地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背后的绿化带隶属于香巴拉公园一部分,为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我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已通过香格里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起挂牌督办该隐患整治。因该路口南面路口已属于小区路段,故无法在该路段安装红绿灯。

该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已多次向香格里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治理,并与香巴拉小镇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后,安装了减速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13398875266                 联系人:杨晓军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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