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84号建议的答复
央宗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不断优化筹资结构,2011年至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350元。“十三五”期间实施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额增长的办法,目前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财政补助670元,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左右。迪庆州还有城乡居民人均70元资助,个人缴费330元,平均每天不到1块钱,是自己交小头,国家补大头。特殊群体还可享受全额、定额分类资助参保:
一、全额资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
(二)孤儿;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额度全额执行基本生活费的艾滋病感染儿童;
(五)计生特殊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全额资助);
(六)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范围内的重点优抚对象(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120元,其余280元由退役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
二 、定额资助
(一)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二)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由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资助180元;
(三)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资助180元;
(四)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120元。
代表特别反映70岁以上老人无劳动力,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经济压力很大。如果老人确实存在困难情况,可先按照程序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政策,便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参保资助。
国家医保局在答复类似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年年涨、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的问题客观存在,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正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13988763300 联系人:树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