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号
建议的答复
李继鹏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及时加强乡镇建设用地调规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问题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文件的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区特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国防、交通、能源、水利、扶贫、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及部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公路,以上几类建设项目才具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并需上报国务院审批。
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已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并已将部分高等级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以便后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时有足够满足需求的补划耕地。
我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时,是由自然资源部上级下发耕地图斑,在已有耕地图斑中进行划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尼玛次里 联系电话:13988711199)
抄送:市人大选联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联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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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