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晓军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3号议案《关于申请协调解决纳赤塘小学交通安全问题的议案》,已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公交车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积极与香格里拉市运政管理所及香格里拉市国投公司对接,一致认为通过增加公交车的方式解决不可取,无论是从安全方面考虑还是从其他软硬件方面考虑,都不具备开通公交车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建议主管部门为学校以提供校车等方式解决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