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X3YN202406030049
投诉人反映: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木高村委会公路旁旅游接待站的加油综合楼,涉嫌未落实“三同时”要求、未按环保设计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项目建设及运营后产生的污染对金沙江有较大风险。
整改目标:
1.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要求。
2.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及污染。
整改措施:
1.针对加油站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开工问题。2024年6月5日迪庆州应急管理局已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作出了责令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的现场处理决定,要求企业于2024年7月26日之前整改完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2.针对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已于2024年5月31日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香水停字〔2024〕16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前到市水务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3.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的施工和运营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日常检查中发现场内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督促企业落实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施工和运行期间产生的所有废水不得外排,依法依规处置固体废物,不得对金沙江产生影响,不得侵占金沙江河道管理范围线。
5.要求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在项目投入运行前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管理。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第一,针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问题,该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第二,针对水土保持“三同时”问题,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26日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第三,2024年6月5日,迪庆州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迪)应急现决〔2024〕3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了责令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的现场处理决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迪)应急责改〔2024〕35号),要求企业于2024年7月26日前整改完毕;香格里拉市水务局于2024年5月31日对该项目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香水停字〔2024〕16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前到市水务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于2024年6月5日已对香格里拉市观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江乡旅游服务接待站)下达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四,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下午拆除施工区旁旱厕,已完成粪污清理并恢复原貌;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物料规范堆放,并进行覆盖,定期检查,确保覆盖措施到位,施工期每日进行洒水降尘(雨天除外),晴天及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扬尘产生;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对施工区域四周进行围挡,有效隔绝施工噪音;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完成沉沙池、雨水截排水沟修建工作,项目生活区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污水经油水分离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已设置危废暂存间,配套相关警示标识;后续若有需转移的危险废物,将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不擅自倾倒、堆放;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4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合同,将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