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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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793T/202400579
文  号
来 源
建塘镇
公开日期
2024-11-13
【告知书】关于禁止牛马牲畜上街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11-13 09:20     浏览次数: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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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塘镇广大群众: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牛马牲畜上街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牲畜上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引发交通事故
牛马牲畜上街可能会导致过往车辆避让不及,极易引发碰撞事故,不仅会对车辆造成损坏,还会危及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牛马牲畜在道路上行走时行为不可预测,可能会突然改变方向、奔跑或停留,使得驾驶员难以准确判断其行动轨迹,从而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造成交通拥堵
牛马牲畜在道路上缓慢行走或聚集时,会占据部分甚至整个车道,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特别是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和路段,这种情况会引发交通堵塞,影响广大群众的出行效率;在一些狭窄的道路上,牛马牲畜上路可能会使车辆长时间无法通过,导致紧急救援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等)受阻,延误救援时间,可能会对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说明
1、香格里拉市城区及城郊接合部周边市民要严格实行圈养或栓养各自饲养的猪、牛、羊、马、狗等大小牲畜,禁止在城区放养;
2、若擅自在城区放养大小牲畜的,由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六款,对违法放养牲畜的人员进行处理;
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放养牲畜的,下发《关于违法放养牲畜限期处理通告》,限期内前来认领牲畜的进行罚款;
4、未限期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委托拍卖公司组织拍卖;
5、各机关、团体、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干涉和扰乱整治工作。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和过往行人、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对禁止牛马牲畜上街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充分认识牛马牲畜上街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选择安全区域进行放牧,共同营造安全平稳的道路交通环境、干净整洁的和谐人居环境、舒心宜人的优质旅游环境。请每一位建塘镇群众共同参与,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建设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香格里拉贡献积极力量!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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