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生态环境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渐提升,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普法计划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各业务股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培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
(三)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宣传推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在推进过程中履行普法责任,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作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分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全面做好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治宣传工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法治培训班、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六)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实效。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
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法治香格里拉建设规划(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贯彻落实,结合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实现全民普法全覆盖,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
(八)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九)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旁听庭审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中开展全过程普法,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单位责任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各业务股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一)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转发深度报道、解读政策文件、推出原创稿件。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创新法治宣传思路,开发制作法治宣传产品,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分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