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日常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分局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分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统筹承担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局项目监督工作。对接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二)综合股
职能职责: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的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统筹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减排和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州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三)宣传教育股
职能职责:指导开展生态绿色示范创建,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承担全局宣传教育工作(保护意识形态工作),对接州宣教中心。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
职能职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提出业务相关项目申报和安排意见,并配合做好申报、建设工作。统筹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对接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自然生态类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对接州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类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对接州大气与水生环境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类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对接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科。
(七)监测站
职能职责:主要承担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业务。承担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对接州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监测类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
(八)香格里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职能职责:统筹承担香格里拉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有关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12369平台及其他环保投诉件处理等)。组织开展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调研,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政策解读。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及卷宗归档工作。牵头调解重大环境污染纠纷。对接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二、办公情况
地址:行政中心西南
联系号码:0887-8224160,联系人:陈全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9: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