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上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上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上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山铜矿上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已在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全文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置于建设单位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公众如需要报告可自行在上述网站进行下载,也可至云南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领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受建设工程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居民、政府部门或其他单位(公司)或其他个体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http://www.ynhbhb.com/1_33_533.html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22年2月26日—3月7日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