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八)
关于香格里拉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9日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香格里拉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是香格里拉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地方收入全面回暖,重点支出稳固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经济发展中的老问题、新挑战,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及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聚焦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持续深化巩固,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产业发展实现量质齐升,民生保障更加可感可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向好,“十四五”财政篇章圆满收官!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704万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州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49.6%,完成年初预算数81,495万元的112.53%,完成调整预算数88,345万元的10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5,441万元,占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28%,完成年初预算数468,656万元的95.04%,完成调整预算数430,000万元的103.59%。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四个季度均实现了同比增长,收入达到近五年来的峰值,顺利突破“9亿元”大关。一是主要税源支撑稳定。本年度市场矿价理想,各大矿企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洪鑫、红牛矿业相继复工复产,带动我市增值税、资源税稳定增长,两项税种共计收入47,731万元,占税收收入比重达64.9%,较上年同期增收10,243万元。二是重点项目带动强。本年度G7611都香高速、砌修塘光伏项目等重点项目带动我市耕地占用税、印花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8,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0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25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91,7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0,46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1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77,0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8万元,调入资金11,698万元,收入总计553,050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41万元,上解支出13,096万元,调出资金10,18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9,69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644万元,支出总计509,06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3,9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1,496万元的33.07%,完成调整预算数10,000万元的104.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493万元的135.67%,完成调整预算数52,500万元的125.32%。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受土地市场低迷影响,我市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8,944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44.72%;支出方面,本年度我市新增专项债券14,000万元,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10,033万元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5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837万元,调入资金10,189万元,上年结余16,797万元,收入总计234,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792万元,上解支出313万元,调出资金2,1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1,904万元,支出总计230,16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3,90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减收2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减支42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市国有企业由于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企业收益优先用于偿债支出,导致该项预算收支较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万元,收入总计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3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5,884万元的87.81%,完成调整预算数115,565万元的88.0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517万元,完成预算数118,480万元的87.37%,完成调整预算数118,160万元的87.6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社保费征缴节奏、金额与预算有偏差,上级补助、利息等非税收入到账不符预期;支出方面:部分城乡居民基金由州级统筹支付,市级支出相应减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7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3,517万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11,315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滚存结余9,550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12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通过,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49,8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1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38,800万元)。2025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29,93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35,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033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158,804万元。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37,4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3,26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34,14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事项: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执行数),详见《香格里拉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套表,待州财政批复我市202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团结稳定根基夯实。深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更加有形有感,全年投入民族团结发展资金1,290万元,建设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9个示范村,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1个民族手工融合创新发展项目;投入106万元支持藏香、尼西土陶等民族手工融合创新,保障藏传佛教寺庙规范管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持续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全面统筹发展与安全,高度警觉打好维稳预防的主动仗,全年投入维稳专项经费2,832万元,全力保障扫黑除恶、虫草松茸采挖季边界稳控及重大水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投入925万元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党务工作开展,足额保障全市7乡4镇,65个村(居)民委员会,746个村(居)民小组岗位待遇2,896万元,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315万元,意外伤害险69万元,村(社区)运转经费270万元。
二是民生保障提质增效。全年民生支出359,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3%。教育领域投入69,286万元,推进智慧教育升级和学校基础设施提质,教育公平与质量双提升;卫生健康支出39,774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群众就医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保障支出49,786万元,稳步提高养老、低保等保障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政策,重点开展“一老一小”工作,发放惠民惠农补贴31,804万元,较2024年增支3,972万元,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投入632万元采购应急救灾物资及装备11类25,970件。
三是产业项目蓬勃发展。全年投入文化旅游资金23,140万元,支持阿布吉景区、石卡雪山景区提质升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域观光项目落地开工,“世界的香格里拉” 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多渠道宣传推广,旅游品牌创建成果显著;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3,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972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有效促进给初楚水库、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全年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5,189万元,建成十万吨特色畜禽饲料生产基地1个、年产800万尾裂腹鱼苗基地1个、出栏万羽以上藏鸡(蛋鸡)规模化养殖基地1个、百亩以上中药材基地8个、食用菌规模化大棚和大田种植基地10个,推广食用菌种植5,300亩,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7.7%,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精准强化监测帮扶,筑牢返贫致贫防线。
四是生态保护筑牢屏障。筹措生态环保资金45,940万元,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066万元,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百万林” 造林等标志性工程,增加森林覆盖率,强化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森林管护员、生态护林员政策惠及5029人,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五是“三保”底线兜牢兜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三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压实“三保”支出责任、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三保”支出预算管理机制,确保民生政策落实有力、部门运转平稳有序、全市工资正常发放,全年“三保”支出190,84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7,011万元、保运转支出5,611万元、保工资支出158,219万元。
六是债务化解有力推进。地方债务化解工作有力推进,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按照“积极争取,自身努力”的思路落实各项工作,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增量政策内债务化解资金,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年内通过统筹市本级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平台公司筹措资金、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化解到期债务29.55亿元,超额完成2025年14.01亿元的隐性债务化解目标。
七是资金效益充分发挥。持续加大存量盘活力度,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全年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625万元;积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共计完成9,378单,核销补贴资金440万元,带动销售金额3,081万元。政府采购高效开展,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1,2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9,905万元,节约资金1,295万元,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2宗,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通过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在“832”平台按期完成采购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八是财政监管全面开展。持续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规范化整治和常态化监管,引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合规发展,开展“敬老月”、“利剑护蕾清源”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通过统筹谋划、协同监督、靶向整治、长效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监管全链条提质增效,紧紧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借资金和融资平台借钱融资专项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专项整治四个方面开展自查,各部门及乡镇自查率达到100%,实地复查各部门财会工作情况,复查率达到25%,其中乡镇复查率达到100%,针对往年查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取得实效。
二、砥砺奋进五年路,财政工作硕果盈枝
“十四五” 时期,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规划发展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五年答卷。
(一)收支规模稳步扩容,保障根基更加坚实
五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25,337万元,较 “十三五” 增长 39.43%,年均增长3.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247,55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累计到位1,817,233万元,成为财政运行的重要支撑,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民生需求,财政保障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二)民生投入持续加码,共享发展成色更足
五年来,全市民生支出1,837,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80%以上,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教育方面,实现15年免费教育全覆盖,建塘小学东城校区等一批学校建成投用,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医疗方面,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方面,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
(三)重点领域精准赋能,地方特色充分彰显
五年来,全市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25,180万元,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纳帕海流域治理等工作成效显著,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投入文旅产业资金32,441万元,打造 “世界的香格里拉” 核心品牌,丽香铁路带动游客量累计超700万人次,文旅融合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73,729万元,建成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46个,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大幅改善,乡村面貌焕发新颜。投入重大项目建设资金371,906万元,其中债券资金投入182,6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四)债务风险有效防控,财政运行稳健有序
五年来,累计化解政府债务1,034,300万元,债务率持续下降,债务风险等级由“橙”转“黄”。建立健全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争取再融资债券244,439.73万元,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有效缓解偿债压力;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实现债务风险“降增量、化存量”,财政运行始终保持稳健态势。
(五)财政改革纵深推进,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五年来,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4,728万元,节约率2.39%,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累计110,687万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实事,资金统筹能力不断增强;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治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决战之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运行结构的局限性制约发展速度,我市税源结构行业集中度高,采矿业、建筑安装业、水电业税收贡献占比超70%,前20名纳税大户税收贡献占比62.5%,新兴产业薄弱,绿色能源、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贡献不足10%,新动能培育亟待加强。二是债务化解任务的艰巨性挤压支出空间,我市作为全州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重点县市,防风化债任务艰巨,未来5年平均每年需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超8.51亿元,偿债压力巨大,隐性债务置换后,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转移到地方财政,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要素保障不到位、推进较慢、运营效率不高、收益不及预期,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的持续性加大调控负荷,我市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税源较为单一,财政自给率低,财政收入增量有限,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三保”支出、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压力逐年增加,财政运行逐步由“紧平衡”向“难平衡”转化,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三、谋篇布局 “十五五” ,预算编制科学精准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及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站在全州发展大局中找准历史方位、发展定位,持续深入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进一步认清香格里拉市发展的优势、趋势和努力方向,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香格里拉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收支行为,确保预算编制合法合规、精准高效。一是聚焦重点保战略,坚持 “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集中财力保障民生、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二是绩效引领提效能,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底线思维防风险,严控债务增量,化解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四是彰显特色促发展,紧扣香格里拉生态、文旅、民族团结等地方特色,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特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根据202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6年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在实际完成数的基础上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在实际完成数的基础上增长1.5%,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健康发展要求,是积极稳妥的,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2026年财政预算建议草案:
(二)全市2026年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公共预算收入93,538万元,同比增长2%,上级补助收入合计331,0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85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3,983万元,调入资金40万元,收入总计504,4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123万元,同比增长1.5%,上解支出13,09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9,247万元,支出总计504,466万元,收支平衡。
全市“三保”预算安排203,93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6,969万元,保工资160,194万元,保运转6,767万元,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000万元,上年结余3,906万元,收入总计101,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706万元,上解支出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6,000万元,支出总计101,406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万元,收入合计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调出资金40万元,支出合计96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5,0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7,2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92万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2026年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共计126,589万元,其中:到期本金104,630万元,到期利息21,959万元。统筹争取到期政府法定债务再融资置换和保障部分存量隐性债务到期利息偿还的考虑,2026年已将全市偿债资金50,000万元纳入预算全额保障。
四、勇毅前行开新局,财政工作谱写新篇
2026 年,财政工作将以“十五五”规划开局为契机,聚焦全市工作重点,突出地方特色,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与全国、全省、全州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强劲财力动能。
(一)强化财源培植,激活内生增长动力
一是精准征管提质效,始终将收入保障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紧盯矿电业、重大项目、文旅等重点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统筹,挖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潜力,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持续提升收入质量。二是产业赋能增后劲,重点支持文旅融合、高原特色农业、民族手工业发展,培育一批财税贡献大、发展潜力足的市场主体;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以产业升级带动财源提质。三是向上争取强支撑,抢抓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宝贵机遇,国家将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继续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重点支持“两重”、“两新”建设,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向上争取意识、强化项目储备、做好项目申报,争取获得更多支持,为全市发展注入强力支撑。四是国企预算谋规范,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国资委和企业职责,全面清查企业并制定收益上缴办法,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国资预算管理制度,改变自主核算现状。
(二)聚焦民生福祉,绘就共同富裕画卷
兜牢 “三保” 底线,严格执行 “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 优先顺序,坚决兜牢基层 “三保” 底线,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是重点领域提品质,安排教育提质资金500万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卫生健康资金500万元,提升市域医疗服务能力,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00万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提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特色民生强保障,足额保障民族团结进步资金,推进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和民族文化传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稳步提高养老、医疗等保障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让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三)坚守生态底线,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一是加大生态投入,统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筹措生态环保资金,支持纳帕海流域治理、绿美香格里拉建设等重点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强化绩效引领,牢固树立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理念,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行 “双监控”,即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同步监控,确保生态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推动价值转化,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良好生态成为香格里拉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预算管理提质效,全面落实零基预算要求,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二是财政监管强规范,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度应用,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900万元以上;存量资金全额盘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资金闲置浪费。三是纪律建设守底线,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5%以上,严控“三公”经费,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行为,牢牢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
(五)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财政稳定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化解地方债务的重要意义,持续把债务化解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好抓实。二是积极争取,用好政策。将持续争取“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增量政策,重点聚焦推动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及高成本、高风险隐性债务置换,尽全力推进融资平台数量压降目标。三是压实责任,推进专债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财政、发改、项目主管部门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债券资金支出并形成有效投资。四是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激发企业潜能。将加快推进市国投公司改制相关工作,深化整合市域内优质资源、资产,增强公司融资、自主经营以及偿债能力。
各位代表,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为谱写好“十五五”时期中国式现代化香格里拉实践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具体分为税收和非税收入两大类。
3.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收入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其他各项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收入等)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确保预算的持续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关精神,市财政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从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公共财政结转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资金中调入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9.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县级政府。
10.一般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还资金来源的债务。
11.专项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13.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14.税收收入:指国家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按照预定标准和程序,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15.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1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7.上解支出: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比如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要求,增值税采取中央和地方50%:50%的分成比例,在税款征收入库后,地方需要将属于中央的50%上解。同时,按现行财税体制改革,年终决算时按一定金额上解中央、省。
18.部门预算: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19.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20.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2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22.直达资金:由于疫情带来的冲击导致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依靠原有财政收入安排的财政支出没有资金来源,为缓解基层困难,中央通过新增的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来补充这部分资金来源,并全部用于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补助力度,将这些资金纳入到直达资金管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23.减税降费:“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减税方面,包括继续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降费方面,包括新取消、降低和减免多项涉企、涉农收费,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住房农民免收防空易地建设费,停征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污费,停征、减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登记费等。
24.增值税留抵退税: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25.返还性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核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26.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资金接受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2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