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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X44804N/202501047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5-11-02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发布时间:2025-11-02 17:24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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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建议,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地方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实施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议、中(藏)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综合管理中(藏)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推进香格里拉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 、医政医管股、中(藏)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规划发展与信息股、健康产业发展股和爱卫办10个科室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制中心

2.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

3.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卫生院

4.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

5.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卫生院

6.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中心卫生院

7.香格里拉市上江乡卫生院

8.香格里拉市五境乡卫生院

9.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卫生院

10.香格里拉市三坝乡卫生院

11.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卫生院

12.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

13.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卫生院

14.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

15.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制中心

3.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

4.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卫生院

5.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

6.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卫生院

7.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中心卫生院

8.香格里拉市上江乡卫生院

9.香格里拉市五境乡卫生院

10.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卫生院

11.香格里拉市三坝乡卫生院

12.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卫生院

13.香格里拉市格咱乡卫生院

14.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卫生院

15.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

16.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5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8;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1离休0人,退休21)。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机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高位推进卫生健康工作。2024年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常委会上专题听取卫生健康工作汇报,成立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及处级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制度,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大会,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3.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积极做好系统内舆论宣传引导,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全市各医疗机构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处置预案,严格落实网络评论员、监督员职责。维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推进网络正版化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及问题整改。

 4.慎始慎终全面抓好疫情防控。自“新十条”措施颁布及实施“乙类乙管”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防重症、保健康”的总要求及最大限度提升救治成功率,降低病亡率为目标,早谋划,早部署,统筹全市力量开展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及时排查药物储备、设备配备、床位准备、院前急救、转诊救治各项工作,加强医疗救治力量的储备,统筹好专家力量,组织好后备力量;加强疫苗接种上门服务,打通接种最后一百米;加强业务培训及学习,及时掌握最新诊疗救治方法;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提供24小时接诊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坚决扛牢责任,有力、有效、有序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续工作,疫情防控错峰、平稳渡过,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一是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设完成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应急避难场所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市人民医院金江分院建设项目,门诊楼完成基础开挖。二是综合医院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市人民医院投入运营以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完善职能科室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抓实医疗护理质量管理,走深走实沪滇帮扶项目,有序推进了各项业务开展,弥补了我市无县级龙头医院的空白。三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实施了2024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五境乡卫生院、洛吉乡卫生院、格咱乡卫生院、尼西乡卫生院成功创建国家基本标准。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社区医院标准,金江镇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国家推荐标准、社区医院标准。四是中藏医药事业快速有力发展。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设立中(藏)医馆,50个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根据临床需求,在为患者提供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中(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了脑病治疗、中药艾灸等特色治疗法。五是医疗作风保障建设持续加强。全覆盖推行“平安医院”建设,创建2家“清廉医院”建设点,从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医院、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在省级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且实施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加强。一是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持续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市、乡、村三级死因监测工作网络。二是“一老一小”健康保障落实到位。全市老年人建档率、体检率、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腹部B超检查率为提升。制定下发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探索托幼一体化。 三是各类疾病预防体系基本健全。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持续推进巩固提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第五轮人民防艾战争扎实推进,与全省同步实现了“三个90%”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创建包虫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四是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积极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率、履约率提升,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六是积极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和无烟单位、卫生单位。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要求,群众投诉办结率、回访满意度均达100%,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3.14%,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七是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组建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完善了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为全市重大工作和活动提供了良好应急医疗服务保障。八是优化生育政策有效落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九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不断强化。扎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大力推进“双随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维护我市医疗卫生秩序。十是卫生人才队伍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省管县用”“沪滇帮扶”“昆迪帮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全面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3976419.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250460.83,占总收入的72%;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3432997.03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27.65%;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92961.71,占总收入的0.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985917.84元,增长1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211737.41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202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市级专项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3099636.43元,下降70.56%主要原因2024年其他收入拨付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6399851.05。其中:基本支出230922399.3,占总支出的63.02%;项目支出366399851.05,占总支出的36.98%;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721700.07元,增长7.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71925.78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1049774.29元,下降18.4%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增加相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922399.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179290.4元,占基本支出的8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43108.92元,占基本支出的1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77451.78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支出1291705.04综合医院支出:689844.4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885610.00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5297739.80元、乡镇卫生院支出27021111.1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776649.23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767018.42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87029.55元、妇幼保健机构25166600.6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026460.9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987652.5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73000.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6317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16374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60668.11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0594.08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420000.00元、其他支出210217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92147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67%。与上年相比增加33022927.82元,增长13.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8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综合医院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4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21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6216.71元,决算为56293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892.98元,增长4.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决算为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166.71,决算为561888.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决算为10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293.98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01.00元,下降83.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01.00元,下降83.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6216.71元,决算为56293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892.98元,增长4.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决算为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166.71,决算为561888.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决算为10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9%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293.98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01.00元,下降83.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01.00元,下降83.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41.29元,下降3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2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21.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管理、督导、培训、学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171.69比上年减少479888.66,下降43.78%,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节约各项公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项日常办公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370541248.81元,其中,流动资产96143411.13元,固定资产265063873.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74312.2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22804.9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147507.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8626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167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492.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4970.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4970.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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