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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政务中心行政办公区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等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以及房屋修缮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固定资产、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管理和采购工作。
(4)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等工作。
(5)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区的水电保障及费用收缴、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议服务、安全保卫及食堂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处级交流、挂职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服务的总务保障等工作。
(9)负责行政中心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第一议题”,利用党组会、周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三会一课”等,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两个革命”,以“十种鲜明导向”成为干部职工的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将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
2.巩固强化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项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安排部署,年中总结推进,细化重点工作,梳理问题整改。筑牢党员干部底线思维,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作风,杜绝出现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视问题,使组织生活成为政治学习、思想交流、党性锻炼的有力平台。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将个人分工负责和通力协作有机结合,强化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全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4次。五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纪律作风警示会议,通报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并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成效。全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3次,开展警示教育及家风教育8次,上专题廉政党课1次,开展全覆盖谈话29人次。
3.加强安全保卫,推动机关办公秩序运转正常高效。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社会矛盾化解、市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一是科学划分安保岗位职责。实行安保人员的定岗定责,做好来访人员了解和甄别,及时畅通信息、掌握动态情况,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办公区上访事件和治安事件,全力保障了机关办公区的良好工作秩序。全年登记车辆来访共计340辆;人员来访共计2100人次。二是切实强化办公区巡查巡检。在物业公司日常巡逻巡检的基础上,我局后勤股每周五联合物业公司对行政中心治安、消防、基础设施等巡察,及时排查隐患,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办公区环境。三是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秋冬安全、环境、秩序检查工作,对设施设备、供暖情况、用电安全、电梯运行、消防设施等进行排查,加强整改。
4.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平稳运行。一是发挥调度职能。我局抽调车辆保障东旺虫草山维稳工作,保障了各单位出差、调研、大型会议、重大接待、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下乡等公务活动;保障了具有执法职能但无执法执勤车辆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车辆使用次数总计614次,共计订单里程159725.66km。二是发挥管理职能。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加油、洗车、出勤等管理制度,规范了操作流程。2023年以来,按照落实“清廉行动”的具体要求,针对全市各单位规范用车、管理车辆方面进行了2次系统培训,并于3月和11月到各乡镇(全覆盖)和全市各单位(随机抽查)进行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及系统录入数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全市各单位规范用车。同时,加强对全市及平台驾驶员安全行车经常教育,全年来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行车安全。三是发挥审核职能。根据公务用车采购及处置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共提出25套购置及处置意见,配合各部门完成了相应的购车工作、报废车辆工作,发挥自身监督管理作用,严格监控各类车辆编制,从根源上杜绝出现超编制购车等违规现象。四是蹄疾步稳,推进事业单位现有车辆摸底排查。根据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粗放的现实问题,按照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我局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车辆摸底排查工作。
5.加强后勤服务,推动服务质量持续提档升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机关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提供基础性保障。一是提升会务服务能力。制定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会议室管理(暂行)办法及会议室报备制度,办公室对各会议室进行统筹管理,明确会议服务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坚持精细高效办会,推进人性化、标准化会务服务,2023年完成各级各类会议913场56307人次保障工作,及时对视频会议系统维护升级,会议服务品质明显提升。二是加强物业服务管理。重新签订办公区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完善合同内容,对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进行具体细化和量化,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制约,纵深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公共区域卫生死角清扫彻底、保洁效果明显。三是强化绿化管理。完成了行政中心6号楼及大门口的绿化升级改造项目,与园林公司签订行政中心绿化养护协议及办公区域绿化植物租摆协议,摆放绿植花卉盆景230盆,定期进行维护管理,按季及时更换,办公区环境得到持续美化。四是强化机关食堂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机关食堂的卫生标准、设备安全、采购贮存、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餐品样本留存制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积极配合市接待办承担各级领导到我市视察、调研接待用餐。对食堂管理进行了整改规范,增加食谱公示、设立意见及建议反馈箱,设置餐厨垃圾处理台面,保障职工食堂的正常运转。加强食品安全、健康膳食、烹饪技能、安全操作等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职工用餐人数日均220余人。五是加强异地交流干部后勤统一管理。根据云南省选派挂职及交流任职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为便于异地挂职、交流干部来岗后顺利开展工作,规范基本生活配置,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我局加强对异地交流干部的统一管理。
6.加强厉行节约,推动节能减排降耗扎实有力开展。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降耗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一是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宣传。紧扣“绿色低碳,节能先行”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开展系列节能宣传活动,节能宣传成效显著。二是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工作。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迪庆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制定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方案,积极推进全市38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创成节约型机关。三是扎实开展节能培训和能耗统计。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全面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7.积极开展木鲁村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紧扣省委“六个大抓”,深入实施农民增收、脱贫人口增收、农业现代化等系列三年行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产业帮扶。2023年驻村工作人员和全局干部职工走村入户、走访慰问和关怀帮扶老党员、开展党建联建、政策宣讲、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针对木鲁村实际,牵线云南省能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科学的帮扶方案,签订农产品供销框架协议。2023年云南省能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收购201.60公斤羊肚菌,收购价850.00元/公斤,共计171360.00元,为做好“三农”工作,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提供了强大合力。
8.持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市爱卫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爱国卫生工作及创建卫生城镇目标管理任务,结合工作职能和业务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认真落实每周五大扫除工作制度,在网格责任区、挂联小区及行政中心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市容环境卫生。二是狠抓“四害”防治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专项行动,维护毒饵站、治理“四害”孳生地,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治。三是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利用局各类会议进行健康卫生知识宣传,开展爱国卫生知识测试,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健康宣传标语,严格落实工间操制度,向单位职工及网格区居民共计发放折页300份,手纸盒30盒,设置健康宣传栏10个,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后勤服务中心、节能科、安保科、财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档案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80268.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0268.36元,占总收入的97.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7061.99元,下降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3705.61元,下降2.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13356.38元,下降46.11%。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原因为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办拨入香协组办发〔2023〕24号文人才公寓改造及设施配套经费60万元,较上年拨入疫情防控资金111.34万元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19105.84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241.42元,占总支出的20.96%;项目支出18983864.42元,占总支出的79.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0612.97元,增长4.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4081.62元,下降10.39%;项目支出增加1634694.59元,增长9.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主要支出的是单位人员减少,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单位部分保险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中主要支出的是包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东旺虫草山后勤维稳管控保障工作经费,2022年全省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7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挂职干部后勤保障专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5241.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96638.22元,占基本支出的7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8603.20元,占基本支出的2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83864.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工作专项经费共开支1959150.23元;2、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7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149584.00元;3、联合工作专班及推动纠纷调处化解相关工作经费488017.69元;4、东旺乡虫草采挖季维稳后勤工作专项经费共开支3210000.00元;5、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物业职工餐厅服务及行政中心供暖专项经费共开支3000000.00元;6、市委市政府办外来领导干部房屋配置及租赁费600000.00元;7、香格里拉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新购置车辆专项经费共开支249600.00元,8、挂职干部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专项经费共开支159780.00元,9、机关事务局疫情防控经费共开支9167332.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026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8%。与上年相比减少513705.61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2646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5%。主要用于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工作开支:1、行政中心各类设施设备维修维护;2、东旺虫草山后勤保障工作;3、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4、公务用车平台公车保障;5、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49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工伤、生育医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9418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1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0元,决算为113358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9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02%,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0元,决算为883984.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98%,完成年初预算的7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358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96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0元,决算为88398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香格里拉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经省级与市级批示购买一辆公务用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2506.39元,下降4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49600.00元,下降64.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13.39元,下降1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093.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香格里拉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经省级与市级批示购买两辆公务用车699200元,本年度购买一辆公务用车249600元,减少449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接待办已独立核算,接待费由接待办负责支出,本单位无接待费产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车辆编制多,实际保留车辆较少,无法满足各单位用车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主要用于公车平台及各单位相关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603.20元,比上年增加75553.15元,增长7.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7585810.31元,其中,流动资产483556.47元,固定资产710225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6564.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18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7804.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5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217.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7996.8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9797.8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