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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50903XQ/202300467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10-17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7 09:06     浏览次数: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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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在案件。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社局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州人社局部署要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坚毅笃行,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主动,在赶考路上锐意进取,着力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贯彻执行效能革命、作风革命三个一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奋力谱写全市人社事业新篇章。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为统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脱贫人口和易地搬迁人口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全市就业局势稳中向好。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332人,转移就业率71.0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5万人的110.6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229人,转移就业率79.2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100人的101.41%;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628人,转移就业率79.46%,完成目标任务1700人的95.76%;城镇新增就业213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0人的106.7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122.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0人的114.7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二)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截至20229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5万人的101.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7.5万人,完成年初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的100.4%工伤保险参保1.5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8万人的100%;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0%100%

(三)以更加细致的举措,统筹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1.积极聚集优秀人才。一是组织用人单位全面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事业人员116人;二是完成202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24三是完成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36人。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分层建立全市技能人才数据库,目前,已入库技能人才2941人,其中体制内技能人才353人,体制外技能人才2588人。目前,已入库技能人才2941人,其中体制内技能人才353人,体制外技能人才2588人。一是完成了61党政机关单位152名技术工人2021年度考核工作审核聘任行政机关技术工人二级技师职务等级5完成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申报工作及评定考试80考察并推荐2名技能人才申报2022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督促2名技能大师完成学徒培养32完成华新水泥厂与云南冶金技工学校企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两年制61人。二是开展2022年度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粘贴技工院校招生简章40张;截至目前,2022两后生未录取175人,比上年减少52人,2022年就读技工院校的有130人,比上年增加72人;围绕两大板块,组织举办了香格里拉市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发现了一批技能人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锻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及时起草制定技能云南行动香格里拉市实施方案,并送审市人民政府审核,年内开标建设一所市级公共实训基地。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我市人才规模和素质水平,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分类分层建立全市专业人才数据库,确保实现全市人才培养、发展、引育、评价、流动、激励和服务保障体制更加完善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更好的服从和服务于香格里拉市的长远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目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2663人,其中高级562人,中级897人,初级1204人。

4.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截至目前,在上级要求基础上,已提前全面完成全市事业、工勤人员共1837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年内转出档案291份,接收档案1175份;完成档案信息录入1172份,同时将全部档案信息导入到云南公共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做好企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年内完成企业档案专审40人,接待企业档案查阅18人次,办理档案转递(转出)5人次。

5.稳慎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共调整事业3776人,人均月增317.91元;机关工勤186人,人均月增200.12元,并协助配合统计局抽样史志办及市纪委工资总额增长情况,实现当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现价总额增长10%目标任务。二是统筹规范义务教育教师等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共涉及103家单位,3868名事业人员,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避免出现负面舆论。

(四)以更加规范的程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全面推进劳动监察工作。始终将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维稳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强化安排部署,增强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职能,严格执法,把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确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行四三三二工作法,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稳中有进,有效防止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不稳定事件,成为全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先进典型。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有效防止欠薪案件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严厉查处各类拖欠工资投诉案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448 件,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待遇 1433.715085 万元,涉及劳动者1592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继续做好劳动仲裁工作。一是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和谐仲裁、以人为本宗旨,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22年至目前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663万元,仲裁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80%

(五)以更加精准的措施,促进乡村振兴与能力建设。

1.细化措施,强化服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力度,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一是抓实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市人社局、乡镇社保中心、村(社区)就业和社保协理员等三级人社行业力量,全面启动运行政府救助平台,以及市、乡、村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摸排入库79929名农村人口就业信息,做到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全覆盖动态精准掌握。二是抓严职业培训。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坚持以就业创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劳动力4122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236人次,持续增强群众就业本领和造血功能。三是抓好就业服务。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农村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等,举办现场招聘活动12场,线上收集发布州内外企业最新用工岗位22100余个,持续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供给。四是抓紧社保卡覆盖。截至目前社保卡持卡人数15.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1万人的120.6%。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4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152%

2.聚焦重点,精准帮扶。重点抓住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始终坚持劳务输出与就地就近转移相结合,持续推进就业帮扶。促进外出务工。坚持市场导向,签订人力资源劳务服务协议2份,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劳动力84人(脱贫劳动力22人),较2020年度组织化输出76人增长10.53%。落实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举措,建立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机制,为60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5.7万元,为40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落实一次交通补助3.7万元,引导鼓励异地稳岗就业。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帮助35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实现转移就业、5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继续享受养老保险补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事争议仲裁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资福利与退休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信访与调解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5(含行政工勤编制2,事业编制31(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离休0人,退休12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4044872.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73872.06,占总收入的78.5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771000.00,占总收入的21.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016572.06元,增长3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45872.06元,增长9.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3631000.00元,增长9736.43%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3名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高技能人才补助发放及各项费用的增加,因此比上年呈增长趋势。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7000000.00元、乡村振兴局转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688000.00元及数字档案建设资金900000元、沪滇资金(专场招聘会经费)1500000.00元、州人社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调查经费33000.00元、因此比上年呈增长趋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1007690.06。其中:基本支出13393436.54,占总支出的2.63%;项目支出37614253.52,占总支出的97.37%;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44490.06元,增长7.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6236.54元,增长3.53%;项目支出增加2888253.52元,增长8.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转入33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及其他各项业务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3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高技能人才补助发放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3436.5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06039.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397.26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14253.5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81253.52元;

2.农林水支出4633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73872.0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10672.06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3名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高技能人才补助发放及各项费用的增加,因此比上年呈增长趋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440.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2022年党建活动经费及高技能人才人员生活补助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2648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7.29%;主要用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费、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就业专项资金的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14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及提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及职工体检费的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63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08%,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助及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的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971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9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主要用于缴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及提退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48.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支出决算为209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948.50,完成年初预算的6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数,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的减少其中: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10651.50,下降3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651.50,下降3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车辆大型维修2022年度无需再大型维修因此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比2021年度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度本预算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和下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397.26,减少1287102.74,下降65.19%主要原因2022年度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各项办公费用及差旅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2年度我局开展各项办公费及差旅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3003288.48,其中,流动资产14055104.01,固定资产8610184.4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338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比上年增加11509488.48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7000000.00元、乡村振兴局转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688000.00元及数字档案建设资金900000元、沪滇资金(专场招聘会经费)1500000.00元、州人社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调查经费33000.00元、因此相比上年呈增长趋势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318.00(购买办公设备)比上年增加213408.00其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除购买一般办公设备外新增购买数字档案建设设备以及LED显示屏等设备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13755248.13元,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7000000.00元、乡村振兴局转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688000.00元及数字档案建设资金900000元、沪滇资金(专场招聘会经费)1500000.00元、州人社局转入农村劳动力调查经费33000.00元、因此相比上年呈增长趋势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003288.48

14055104.01

8610184.47

5722895.45

468413.00


2418876.02


00.00

338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3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3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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