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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和实施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3)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职责。
(5)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药械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评价。
(8)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各类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香格里拉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市战略;构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
(13)负责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和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14)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股、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餐饮服务监管股、药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设1个直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10个派出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注册分局、建塘所、小中甸所、格咱所、东旺所、洛吉所、三坝所、虎跳峡所、金江所、上江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形成新的改革热点和改革亮点。继续推进“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
2、围绕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加大信息归集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
3、继续抓好商标战略和质量强区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和质量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
4、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切实推进一岗双责、督查督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质监测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对食品药品实行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形成完整、系统、严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建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进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特殊设备安全、重点产品及市场经济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建立完善联合联动稽查办案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建设,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加强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诉转案”工作。
6、着力打造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健全领导决策机制,提高班子的运行效率和整体效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 7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5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3.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53.4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3.48万元(本级财力2453.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3.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53.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5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1.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疫情防控等工作增加,财政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19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5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158.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56.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1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无。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7.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0.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执法办案绩效目标:查处违法行为,按法定要求和程序处理,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0件,每次案件出动人数平均5人,年均办案天数160天;开展消费教育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1批,有效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国家局、省局文件要求年均参加培训6人次。
证照成本绩效目标:采购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各5000份及配套文书4000套、档案盒500个;三证合一覆盖率在80%以上
食品安全监督及质量技术监督环节抽样经费绩效目标:完成国抽、省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农副产品抽检,基本为450批次抽检完成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基本为80批次抽检
信息平台建设绩效目标:完成局机关及11个乡镇平台网络连接成功;指导全市各执法单位按规定上传信息31家以上。
食品安全示范县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次;根据日常工作开展需求,采购办公用品1批,彩色复印机1台,电脑8台
质量强市绩效目标: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监督获奖企业,质量月活动1次;加强质量巡查,年均巡查30天,平均每次出动执法人数5人。
执法装备采购绩效目标:为在职在编干部配备执法制服80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4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