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职责,承担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行政许可完成情况
2018年度公共场所许可新办134家、注销168家、变更5家、延续9家,共计办理316家。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对公共场所经营户因未办理健康证,处罚17家,处罚金额38500元;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处罚17家,处罚金额40000.00元;合计78500元。同时明确了对酒店、美容美发店、浴室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职能,理顺了各个机构的开办要求和许可程序,取缔、打击了扰乱市场的违法机构,为各类公共场所机构有序运营提供了保证。
二、双随机:
(一)双随机抽检工作的完成情况
2018年香格里拉市“双随机”抽到公共场所的任务公共场所为86家,学校卫生6家,生活饮用水2家,传染病防治3家,医疗机构6家,放射卫生1家。我所结合“双随机”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监测规范,对公共场所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重点监督监测,截至2018年11月19日,对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抽检69家,其中住宿场所48家,抽检床上卧具39份,合格20份,合格率51.28% ,毛巾39份,合格29份,合格率 74.36%,茶具32份,合格10份,合格率31.25%;美容美发场所15家,抽检毛巾15份,合格11份,合格率73.33%,剪刀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理发工具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床上卧具1份,合格1份,合格率100%;对住宿场所CO2、甲醛、PM10检测40户,全部合格。抽检总份数138份,合格率60%。
(二)双随机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处罚情况。
对此次“双随机”抽到的公共场所,经检验不合格的24户单位进行因“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处罚,处罚金额24000元。
三、学校卫生监督
我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开展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我市现有学校21所,其中中学3所,小学18所。截止2018年10月29日,对辖区内21所中、小学开展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饮用水消毒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21所学校都建立了学校主要领导是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均配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及疫情报告制度;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记录;制定了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健康教育纳入了年度教学计划,本年度在全市学校范围内共采集生活饮用水32份,合格14份,合格率为43.75%,水质不合格的学校主要为细菌总数超标、检出大肠菌群,未检出余氯;要求专人负责,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下发了11份监督意见书,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蓄水池必须加盖加锁。
二、存在问题:全市21所学校都没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及演练工作;21所学校都没有二次供水的水球进行加盖、加锁,没有进行对水球的全面清洗、消毒:饮用的桶装水都没有索取厂家《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近期的水质检验报告;21所学校中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仅3家,其余18所学校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没有进行常规体检,并且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由于地理条件及人员所限,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还有许多未尽事宜,教育部门及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面重视不够,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沟通机制,致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出现了脱节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与卫生之间能够形成协调机制,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要求学校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关注学生生长发育,做到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防控,明确专人负责制,对不履行防控职责、瞒报、漏报信息、处置不及时的单位依法追责查处。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根据“2018年云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3月至今派出卫生监督员24人次、车辆12架次,对全市辖区内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分2次进行采样,共采样36份。香格里拉市下辖七乡四镇,全市总人口175000人,总面积11613平方公里,地广人稀。每天供水量在千吨以上的只有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的两个水厂,其他的每个乡镇均只有水池,有供管水人员,日供水量均达不到千吨,所以乡镇的未上报信息,但每年对乡镇的供水情况进行监督巡查不低于2次,要求管水人员对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部分乡镇有清洗、消毒记录,但都达不到正常的沉淀、过滤、消毒的要求。
2018年抽样检测36份,其中:上半年水源水1份,不合格,合格率0%,出厂水2份,合格2份,合格率100%,末梢水15份,合格5份,合格率33.33%。下半年水源水1份,不合格,合格率0%,出厂水2份,合格2份,合格率100%,末梢水15份,合格6份,合格率40%。30份水样均未检出余氯,其原因是无加氯设备,21份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13份水样检出大肠埃希氏菌、7份水样检出菌落总数,4份色度、浑浊度超标,3份有肉眼可见物,不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其余9份水样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18年度对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的两个水厂共采集6份水样,其中水源水2份,出厂水4份。经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显示:2份水源水均检出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均超标,1份水源水检出大肠埃希氏菌和菌落总数,不符合水源水标准;4份出厂水余氯达标;鉴于以上情况,已责令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水源保护,对出厂水继续做好加氯并每天自检、记录,专人负责。
城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单位和乡镇分散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增强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农村分散式供水由水务局负责。
五、餐饮具消毒卫生监督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要求及2018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履行餐饮消费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消毒服务行为,提高消毒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辖区内7家餐具消毒中心进行抽检检测,现将检测结果进行总结如下:
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共有7家餐具消毒中心,其中乡镇2家、城区5家。2018年4月抽检城区5家、乡镇2家共7家,每家10份、7家共70份。其中1、文龙清真餐具消毒配送中心、2、香格里拉市餐仕康消毒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家4份为不合格样品其不合格原因是检出50c㎡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超标。针对不合格指标对2家餐具中心下达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查找原因整改,整改后要求抽检合格后方可供应配送。2018年8月抽检城区2家餐具消毒中心(1、香格里拉市餐仕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2、香格里拉市云峰餐具配送中心)、每家10份样品2家共20份样品。根据8月2日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显示2家20份餐具样品均为合格样品。要求餐具消毒单位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清洗、消毒记录,同时做好自查记录。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于2018年8月9日,出动监督员5名,车辆一架次,对香格里拉市城区的5家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整治,要求按照《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整改。通过此次整顿,3家餐饮具消毒中心基本符合《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其他两家已要求停业。下一步要求所有城区餐饮具消毒中心重新选址,搬离城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香格里拉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六、医疗市场监督
(一)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卫生监督所截止2018年10月29日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乡1次,派卫生监督员122人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有60家,其中停业3家。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办证3家,注销1家;全市49家村卫生室正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完成护士注册15人,护士延续注册49人,护士变更注册22人,护士注销1人;医师注册34人,医师变更注册23人,执业医师信息修改1人,多机构备案4人。全市检查放射工作场所11个,(营利性医疗机构6个,非营利性5个均为乡镇卫生院),新增2个均为营利性医疗机构(2个预评已备案,控评正在办理中)。有放射工作人员25人,25人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100%。全市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机构有4家乡镇卫生院,3家乡镇卫生院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1家因放射工作场所及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正在检测中,暂未进行效验,要求尽快效验。2018年度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5家,其中妇幼保健院许可项目为:婚检、终止妊娠、助产、人流手术;其余4家许可项目为终止妊娠、助产、人流手术。全市94人持有有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全年督查检查医疗机构57家,其中乡镇卫生院12家,市保健院1家、市疾控中心1家、社区服务中心1家、医院7家,门诊部、诊所、医务室38家,已符合条件办证3家(其中中医诊所备案1家)。检查完成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效验、变更、延续31家;正在办理7家。
(二)处罚情况:
2018年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经营的个体医疗机构立案查处5件,给予行政处罚29000元,对投诉举报的一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案处罚1万元。经过开展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更进一步的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通过检查指导,强化了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守法意识,保证了全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目前,已计划开展对全市有线索的非法行医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彻底清除辖区内非法行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享受在职待遇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77万元,占总收入的96.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万元,占总收入的3.21%。与上年的总收入295.87万元,对比增加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职工增加工资。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9万元,占总支出的97.75%;项目支出7.06万元,占总支出的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93.87万元对比增加20.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职工工资支出增加,相应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收 入 结 构 | 支 出 结 构 | ||||||||
本年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按资金来源 | 按支出性质 | ||||||
金额 | 占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财政拨款支出 | 占本年支出% | 基本 支出 | 占本年支出% | 项 目 支出 | 占本年 支出% | |
3,272,691.57 | 3,167,691.57 | 96.79 | 3,141,426.41 | 3,078,406.41 | 97.99 | 3,070,871.81 | 97.75 | 70,554.60 | 2.26 |
续表
按支出经济科目 | |||||
工资福利支出 | 占本年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占本年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占本年支出% |
2874825.81 | 91.51 | 91,773.00 | 2.92 | 12500 | 0.4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08万元。与上年的262.32对比增加44.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支出增加,相应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单位:(元)
年度 | 合计 | 基本支出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基本工资、 津补贴和奖金 | 人均小计 | 其中:人均办公费 | ||
2017 | 2,623,162.69 | 195552.06 | 155630.12 | 6229.68 | 2850 |
2018 | 3,070,871.81 | 2,979,098.81 | 176628.23 | 7059 | 2850 |
比上年 增减 | 447709.12 | 40668.85 | 20998.11 |
829.32 | 0 |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6万元。与上年的31.55,减少24.49万。主要原因分析因去年绿化建设已完成。未开展协管等医疗机构培训。今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开展订购公共卫生宣传资料。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督导。3、开展艾滋病宣传等工作。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上年的267.35对比增加40.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收入增加,相应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21减少0.24万元,下降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2.85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0.2%。
单位:(元)
年度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2017 | 28500 | 2,452.00 | 0 |
2018 | 28500 | 2,447.00 | 0 |
比上年增减 | 0 | -5 | 0 |
增减% | 0 | -0.2 | 0 |
接待费减少原因:接待次数减少,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占92.2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XX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开展卫生监督、督导、业务交流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与上年8.1万元对比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职工工资增加,相应配套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纳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交纳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422.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9万元,固定资产402.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2.96 | 20.69 | 402.26 | 278.63 | 43.18 | 80.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认真完成2018年国家监督抽检任务及其他卫生监督管理任务。完成国家随机抽检任务104个,学校卫生综合评价15个任务数。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完结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抽查任务时限内上报达100%。提升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卫生水平。
(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2、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