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5月11日,三届市委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用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打破传统“填鸭式”传达模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由院领导或业务骨干带头领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解读报告中的法治理念、司法改革要求等内容,在学深学透的同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主动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2.关于“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服务保障民生用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突破“就案办案”局限,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治理,制定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制度,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二是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态势开展专项调研,依托调研成果强化未检综合履职,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聚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非法用工等问题开展监督。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把握每年开学季契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分季度开展“法治进社区”“家长夜校”“家庭家风家教”等特色法治宣传活动。
3.关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够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凑数案”,以高质效为导向,依法依规开展检察立案监督工作。二是通过运用大数据筛查符合本部门办案领域的涉企、涉民生领域线索,实现靶向监督。对办理的涉企涉民生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三是增加普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的频次,采取多元化趣味性强的普法方式,保证普法质量。四是强化监督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流程的监督检查。五是优化案件介入与处置,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把握侦查方向;在办案中同步监督,依据侦查违法情节轻重,灵活采取口头纠正、制发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等处置情况,确保监督有力有效。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群体性事件防控机制,并要求承办人在办案各环节动态排查风险,同步制定分级分类处置方案,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干预。二是规范重大敏感案事件应对,针对重大敏感案事件,按要求按程序向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政法委及时上报重大敏感案事件专项报告材料和“三同步”工作预案。三是强化意识形态认知与责任落实。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政策法规与工作规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底述职,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四是深化保密意识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保密观APP”专题培训,并完成保密知识测试,提升保密责任意识。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根据检察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具体要求。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情况。三是增强谈话内容针对性,对照被谈话对象岗位职责、权力清单,梳理廉政风险点形成个性化谈话提纲,谈话中围绕风险点、苗头性问题开展教育,明确纪律红线。四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强化干警纪律意识,破除干警“不愿报、不敢报”心理,同时强化问责机制,对瞒报、漏报的干警,依规严肃追责。
2.关于“整治‘四风’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总结撰写“双审核”机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确保留痕可溯,杜绝以音频替代书面记录等问题。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对各类文字材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机制,杜绝低级疏漏。
(三)关于“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会议职责划分,明确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厘清会议权责边界,确保会议召开规范有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标准。制定《党组会议记录规定》,统一会议记录格式,提升记录规范性与完整性。三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逐人发言、逐项表决”详细记录,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折不扣把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二是积极探索“党建+检察工作”模式,抓党建品牌示范带动,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建设。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同时增强了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四)关于“历次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整改质量不够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政治督察、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完成逐项整改。二是建立整改成果转化机制,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完成2项制度机制建设,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完善-监督问效”的闭环管理体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继续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让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38528;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凤山路2号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子邮箱:xgllsrmjcy@163.com。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