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对我市户籍外出务工(省外)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经审核丹争江粗等36名务工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现作如下公示(交通补助花名册附后)。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八点半至2026年7月23日下午五点半。如有不同意见,请与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或反映,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按此支付交通补助。
监督电话:8222541
联系人:和自珍
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