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矿区医务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迪庆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甲方同意的,终止医保协议。现就解除相关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矿区医务室(机构编码:H53340100021)因未续签2026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后经过多次催促询问,于2026年8月19日自愿提出解除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经局班子研究审定,现作出决定:自2026年8月20日起,正式解除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矿区医务室签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同步关停该机构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停止一切医保记账报销业务。
本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参保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