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段)第七施工总承包部一期临时用地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708878292
联系人:张静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高网G7611都香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段)第七施工总承包部一期临时用地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洛吉乡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小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57580m²(折合86.37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2处工人驻地,其中1#工人驻地占地4660m²、最大住宿规模200人,2#工人驻地占地4580m²、最大住宿规模275人;2座混凝土拌合站,其中1#拌合站占地12286m²、设计年生产能力7万m³,2#拌合站占地14320m²、设计年生产能力7万m³;1座工地实验室,占地1300m²;5条施工便道,施工便道根据各施工区域布设情况分为5段建设,其中进口便道长1380m,路面宽为6m,占地面积为8280m2、出口便道长800m,路面宽为6m,占地面积为4800m2、1#施工便道长30m,路面宽为6m,占地面积为180m2、2#施工便道长1100m,路面宽为6m,占地面积为6600m2,均是在原有乡村道路基础上进行扩建而成,仅有弃渣场便道为新建临时便道长164m,路面宽为3.5m,占地面积为574m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80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179.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01%。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
项目建筑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污染因子为TSP、PM10。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有扬尘、NOx、CO及CHx等。
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污染道路。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了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了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有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蓬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了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禁止超载超速。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未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时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停止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①建设及运行期间开挖的土石方均在项目区内调剂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②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的回收利用,出售给废品站,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垃圾指定堆放点。
③生活垃圾包括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等,统一放在周边村庄指定垃圾收集处收集;化粪池粪便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
①初期雨水:1#、2# 拌合站初期雨水分别经专属雨水收集沟汇入各站自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m3,2#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6m3),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生产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1#、2# 工人驻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直接外排,随地表径流汇入周边地表水;
②生产废水:1#、2# 拌合站分别配备专属40m³ 三级沉淀池(1#、2#三级沉淀池),各自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对应三级沉淀池分级净化后回用于本拌合站生产,实行 “分区处理、零外排” 管控;
③生活污水:
1)1#拌合站: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1#隔油池隔油)排入1#化粪池(15m3),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限值后通过洒水车运送至宁香高速主线,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2)1#工人驻地: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2#隔油池隔油)排入2#化粪池(150m3),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2#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0m3/d)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限值后通过洒水车运送至宁香高速主线,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3)2#拌合站: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3#隔油池隔油)排入3#化粪池(15m3),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限值后通过洒水车运送至宁香高速主线,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4)2#工人驻地: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4#隔油池隔油)排入4#化粪池(200m3),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5m3/d)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限值后通过洒水车运送至宁香高速主线,用于施工洒水降尘。
项目无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环境。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1#拌合站、2#拌合站和工地试验室,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有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实验废气等。粉尘是混凝土搅拌站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线、原料输送、卸料、砂石料堆场堆料、投料、搅拌过程、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本项目针对项目区扬尘采取以下措施:
(1)有组织粉尘
①投料、破碎、筛分粉尘采取1#拌合站在砂石料加工线的投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收集效率85%),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去除率为99%)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进行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在2#拌合站在砂石料加工线的投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收集效率85%),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去除率为99%)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3)进行排放(排气筒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②粉料筒仓粉尘经筒仓自带仓顶除尘器(除尘效率99.7%)除尘后由仓顶的排气筒排放;
③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采取1#拌合站分别在本站的配料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因搅拌设备设置封闭的搅拌楼内,故收集效率为100%),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2#拌合站分别在本站的配料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因搅拌设备设置封闭的搅拌楼内,故收集效率为100%),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根据《3021水泥制品(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行业污系数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本项目除尘效率取99%;
④食堂油烟采取在1#拌合站、2#拌合站、1#工人驻地和2#工人驻地的食堂内均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1#拌合站、2#拌合站、1#工人驻地和2#工人驻地分别对应1#油烟进化装置、2#油烟进化装置、3#油烟进化装置、4#油烟进化装置),1#油烟进化装置风量为3000m3/h,2#油烟进化装置风量为3000m3/h,3#油烟进化装置风量为4000m3/h,4#油烟进化装置风量为4500m3/h,1#、2#油烟进化装置净化效率约60%,3#、4#油烟进化装置净化效率约85%
(2)无组织粉尘采取在项目两个拌合站的投料、破碎、筛分无组织粉尘通过厂房阻隔,原料卸载扬尘通过卸料过程降低卸料速度等措施;堆场扬尘通过采取密闭厂房阻隔,期间配合洒水降尘等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限制车速,并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车辆集中运输时段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对路面的维护、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杜绝汽车沿路抛洒等措施;
运营期采取措施后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和二级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3.5kg/h;DA002、DA004、1#拌合站粉料筒仓仓顶排气筒和2#拌合站粉料筒仓仓顶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在项目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采取措施后1#拌合站和2#拌合站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拌合站0.51mg/m3,2#拌合站0.57mg/m3,1#工人驻地和2#工人驻地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工人驻地1.41mg/m3,2#工人驻地1.95mg/m3,项目1#、2#拌合站和1#、2#工人驻地排放的食堂油烟均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噪声源强约70~85dB(A)。项目提出:
(1)本项目要求对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降震降噪处理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2)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将生产设备布置于远离遗产地一侧,并对较大声源进行隔声。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4)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5)1#、2# 工人驻地住宿期间,须保持区域安静有序,禁止大声喧哗、高声叫喊等行为。
经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一般固废为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手套。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各站生产;废布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