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1日《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尼旺宗片区湿地入口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尼旺宗片区湿地入口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7-8835259
传真:0887-8223031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尼旺宗片区湿地入口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尼旺宗片区入海河道翁玛措流 域
|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 | 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分为两个区块面积共1486928.88m2,其中A地块规划范围总面积853720.02m2,B地块规划范围总面积633208.86m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隔离防护工程、草甸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管护巡防道路工程、生态修复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26999.54万元;环保投资 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0.61%。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为运输扬尘、施工扬尘、底泥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措施降低粉尘的逸散;运输粉尘主要措施为运输车辆不超载并进行加盖篷布,防止运输过程中施工材料的撒落,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减轻车辆行驶时的粉尘量;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大修,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均在附近村镇进行,施工区内不设置机修场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需要定期冲洗,废水产生量1.2m3/d,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生活营地施工机械停放区统一进行冲洗,施工厂区设置1个5m3车辆清洗池、1个3m3临时沉淀池、1个3m3隔油池、1个3m3临时过滤池及1套车辆清洗设备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优化施工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采取禁鸣和限速措施。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建塘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施工期工程开挖土石方全部利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不涉及施工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清淤底泥回用于植树种草。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河道开挖和清理时产生的毒害草、树枝、树根,与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处置,不在项目区域贮存。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 项目运行期河道工程不产生废水,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由第三方管理机构对河道进行日常管护,打捞河道内的固体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水分,将固废暂时堆放于固定堆放点,沥出水分,该水分为河道水,由排水沟排回河道内,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无设备噪声产生,主要为汛期河流声,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河道打捞物、少量生活垃圾等。定期清捞河道内的杂草和包装袋等垃圾,由河道维护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河道的维护以及河道沿岸绿化维护工作人员将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与河道内打捞上岸的垃圾一并处置。河道打捞物由管理人员打捞上岸后,堆放在固定存放点,沥出多余水分后,打捞当日就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不在项目区内堆存。项目运营期间绿化植被需要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修剪产生的植物残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