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审核工作要点清单 | |||
| 序号 | 审核要点 | 具体内容 | 程序 |
| 一 | 执法主体与执法资格审核 | 1. 审核执法主体合法性,确认执法行为属于本局法定职权范围,无越权执法、无权执法、跨界执法情形,杜绝超越法定管辖区域、法定执法领域办案。 | 1. 材料接收:接收执法大队移送的审核材料,核对案件卷宗、证据材料、审批表、文书初稿等资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 2. 限时审核:坚持高效审核原则,一般案件1-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重大复杂案件3-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特殊疑难案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期,全程做好时限登记。 3. 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完毕后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明确三类审核结论:一是同意(无法律瑕疵,准予作出执法决定);二是纠正完善(存在程序、文书、裁量瑕疵,明确具体整改事项);三是不予通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退回重新办理)。 4. 整改复核闭环:对审核提出的整改问题,跟踪执法大队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后开展二次复核,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审批结案,形成审核、整改、复核、归档闭环管理。 5. 集体审核:重大疑难、争议较大、新型执法案件,组织集体研判,形成统一审核意见,留存记录备查。 |
| 2. 审核执法办案人员资格,核查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无证人员、试用期人员不得独立开展执法办案及调查取证工作。 | |||
| 3. 审核执法岗位权限匹配性,办案人员岗位职责与案件办理权限一致,不存在违规顶岗、越岗办案情况。 | |||
| 二 | 案件事实与证据审核 | 1. 事实认定:核查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晰完整,违法时间、地点、主体、情节、后果、违法所得等核心要素齐全准确,无事实模糊、认定不清、遗漏关键情节问题。 | |
| 2. 证据审核: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充分性。核查调查笔录、现场笔录、影像资料、书证、物证、鉴定报告等证据是否依法收集、形式合规;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无非法取证、证据瑕疵、证据缺失、证据失效等问题。 | |||
| 3. 主体认定:准确核查执法相对人身份信息,自然人、法人、其他主体认定无误,无错认当事人、遗漏责任主体情形。 | |||
| 三 | 执法程序合规性审核 | 1. 核查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执行等全流程程序,严格符合法定步骤、法定时限要求。 | |
| 2. 审核权利告知程序,确认已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定权利,告知内容完整、方式合规、记录留存完整,杜绝剥夺、遗漏当事人权利。 | |||
| 3. 审核回避、听证、集体讨论等特殊程序,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是否依法启动对应程序,流程记录规范、手续完备。 | |||
| 4. 审核文书送达程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村社区协助送达等方式合法合规,送达回证、公示记录齐全有效,确保文书送达合法生效。 | |||
| 5. 核查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情况,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听证等关键环节音视频记录完整、规范存档。 | |||
| 四 | 法律适用与裁量审核 | 1. 审核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违法行为归类、违法性质认定无误,与法律法规规制情形完全匹配。 | |
| 2. 审核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精准,条文引用完整、层级正确,无适用法条错误、新旧法条混用、援引失效法条等问题。 | |||
| 3. 审核自由裁量权行使合规,严格对照省市、本市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结合违法情节、危害后果、主观过错、整改情况,判断处罚幅度、处置方式适当,无畸轻畸重、滥用裁量、选择性执法问题。 | |||
| 4. 审核减轻、从轻、免于处罚适用条件,严格对照法定情形,理由充分、依据确凿,杜绝随意减免处罚。 | |||
| 五 | 执法文书规范性审核 | 1. 审核各类执法文书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符合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文书规范。 | |
| 2. 核查文书文字严谨、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无错字、漏项、语句歧义、数据矛盾等问题。 | |||
| 3. 审核文书审批流程、签字盖章齐全,落款、日期、编号规范,文书制作、修改、留存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 |||
| 4. 对外公告、协商函、答复文书等,审核权责划分清晰、处置流程明确、表述合规,符合对外公示及行政沟通规范。 | |||
| 六 | 风险及移送审核 | 1. 核查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格审核是否依法启动司法移送程序,杜绝以罚代刑、拖延移送。 | |
| 2. 排查案件复议、诉讼、舆情信访风险,针对争议点、瑕疵点提前研判,提出风险防控及整改完善意见。 | |||
| 3. 审核行政强制、资产处置、暂扣拍卖等重点流程,程序合规、流程闭环,第三方委托、处置公示、款项处置等环节符合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