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7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巨燕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分别围绕2021年中央环保反馈个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通报了历次中央生态环保整改指出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会议指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现实检验,是认真落实省委和州委对生态环境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高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坚决完成好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晰认识生态保护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强化对环保问题的整改,分类梳理问题,形成台账,逐条整改,真正做到各行各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完成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二要明确验收销号工作责任,对照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抓紧下发整改任务清单,将整改举措细化、量化、实化到点位、到部门、到项目,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验收标准和完成时限,提高针对性和可行性。三要突出重点问题,积极推动两污治理、安乐铅锌矿生态环境整治、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问题整改工作、三江并流矿山退出后修复工作和纳帕海综合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标对表,把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