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迪庆州政府
简体
/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 页
魅力香格里拉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香格里拉要闻
部门动态
乡镇动态
通知公告
州政府信息
省政府信息
国务院信息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10 09:43
来源:卫生健康局
站群共享
浏览次数:3269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
通告
根据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个)
小中甸镇联合村碧古村民小组
二、区域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按要求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迪庆州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1号)
下一篇: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