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政通〔2021〕4号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迪庆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香格里拉市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有序开展了2021年度县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通过乡镇美丽河湖申报,经省级现场抽验、准入自评条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公众满意度评价、专业评价省级联合专家组复核,评定岗曲河(格咱翁水河至木鲁村段)、尼汝河(尼汝村至出境处)、千湖3个河流(河段)、湖泊为2021年度香格里拉市级美丽河湖。现予以通告,若需查询评定情况,请到香格里拉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香格里拉市水务局)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联系人:和继红
联系电话:0887-8222978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