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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征地范围内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的通告 香政通〔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9-07 15:45
来源: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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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公路项目建设顺利、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项目沿线影像调查取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项目起于桑那水库以东,益思南侧,设置平交口接省道S209线(虎跳峡至军马场公路K171+300处),经过益思、次朗、次浪沟、土司康冈,止于武警支队西侧顺接香格里拉市东外环市政道路连接工程支线起点,建设里程12.193km。

2.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建设规划控制区内,严禁各类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和违法建筑行为(征收范围最终以征收通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根据《香格里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规划控制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实施统一征收。

4.严禁任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非法倒卖该区域内的土地或非法交易土地使用权,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土地市场秩序。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在该区域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私自建房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种植植物、农作物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然抢建、抢种的依法强行拆除或予以没收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该区域内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一律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等。

6.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东外环路二期(桑那水库至箐口段)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以及违法建筑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887-8833456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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