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采购救灾储备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委托,对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采购救灾储备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项目完成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招标范围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采购预算:约22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采购内容及要求:救灾储备粮一批,数量:约407.00吨,质量要求为:粳米国标三级以上。
2.5 技术要求、服务及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6小时。
2.7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24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8交货地点:中标企业负责救灾大米的仓储保管及按采购人要求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9 保质期:交货产品的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
3、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需提供下列材料;
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销权,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1.2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3.1.3由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供应商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件。
3.2.2投标供应商需在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辖区内设有一定面积的仓储场所,能够保证全市救灾粮的储运和及时调拨。
3.2.3本次采购项目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采取合格制。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公告期限: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26日
4.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江克路(大修厂)南方电网小区5栋1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前来报名:
4.3.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 公司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3.3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4.3.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3.5 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开标时间及地点安排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09:00至09:30(北京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09:30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新城区)行政中心5号楼(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香格里拉市门户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查询,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晓华
联系电话:139 8873 1800
地址:香格里拉市(新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英杰
联系电话:139 8876 3320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润城小区A4地块a栋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