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自2016年9月5日至9月20日,对香格里拉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市扶贫、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对20个安置点(集中安置点10个、分散安置点10个)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延伸调查了五个乡(镇)11个行政村的69户易地搬迁家庭。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
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及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香格里拉市计划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村家庭3683户1387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056户11473人;计划通过89个安置点建设,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707户、同步搬迁家庭82户,同步搬迁户总体占比12%;计划通过分散安置方式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349户、非建档立卡家庭545户。计划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纳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集中安置点为13个,涉及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529户、同步搬迁家庭72户,涉及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3户、非建档立卡家庭40户。
截至本次审计时,香格里拉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89个安置点已开工建设,89个安置点均未竣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建设已开工3683户,已竣工1930户,已搬迁入住1421户。其中:纳入省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集中安置点13个,已开工13个,7个集中安置点完成土地平整,2个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已开工;住房建设已开工329户,已竣工277户,已搬迁入住171户。
(二)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香格里拉市对“三年行动计划”中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标准为10万元/户。分散安置点属于拆除重建的建房补助标准5万元/户,加固维修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截止审计日止,香格里拉市尚未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大多数住房建设未竣工验收,农户无法搬迁入住,所以旧房未拆除和原有宅基地暂时没有复垦或生态林建设。
(三)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截至审计日止,香格里拉市共筹集到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21 535.7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投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5 191.51万元,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79.01万元,政策性贷款筹集到位16 165.2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1 695.65万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 993.96万元,发放建房、购房补助资金 8 395.2万元,发放政策性贷款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179.01万元,其他支出127.4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香格里拉市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项目之一来抓,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项目建设指挥部以及各乡(镇)指挥部通力协作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主体、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市、乡(镇)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市扶贫办、市发改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规划编制、目标确定、任务下达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加大工作力度。香格里拉市17个集中安置点、49个插花安置点和23个就近整组改造共8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切实解决好贫困农户住房环境差、住房困难问题,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但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够精准、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住房面积超标、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香格里拉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一)搬迁对象不够精准,建档立卡搬迁户重复问题(金江镇吾竹村堆满四组的集中安置户6户已经包含在就近插花安置的36户中)。
(二)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16年底难以完成搬迁任务。
⒈2016年实施的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白地村陆家组、马家组等2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滞后,未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完工。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安置点选址工作和群众协调工作难度大。安置点的地基涉及农户农田、种植药材、青苗、围栏等,由于没有赔偿费,群众协调工作难度大;二是前期地勘、设计不合理,与实地施工存在差异,设计变更延误工程进度;三是今年雨水偏多,进场道路多处坍塌,导致土方和材料无法正常运输,受阴雨天气影响,6-7月能正常施工天数仅有十来天,以上诸多原因,造成陆家、马家组集中安置点三通一平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滞后。
⒉延伸审计调查发现,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白地村陆家组部分群众反映,集中安置点处于地势较高或坡度大,导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难以有效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增加,并且影响农户生产生活和中小学生就学问题,导致农户主动配合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积极性不高,加大项目指挥部协调难度。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陆家组集中安置搬迁户数较多,安置点选址工作难度大,征地协调难度大。
(三)存在部分新建住房面积超标。从本次延伸抽查五个乡(镇)11个行政村1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69户分散安置户结果反映,分散安置点大部分存在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抽查中新建住房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有9户,超过150平方米3户。三坝乡安南村8个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尚未开工,目前无法确定住房面积是否超标。金江镇新隆村四、五组甲地搬乙地集中安置项目中,37户户均建筑面积均为176平方米,超过了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规定。造成上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面积超标主要原因是: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属于山区、半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村民,农户按当地民风民俗建筑风格来建设,分散安置点属于农户自建项目,多数农户建房面积在国家补助资金基础上,结合自身能力,规划设计建房项目。
(四)个别集中安置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整改。目前,以上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结,审计报告中提出3条审计建议均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