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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摄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17:39
来源: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产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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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摄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YDCOH20161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COH20161329)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内容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复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设备有复印机、台式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玻璃对开文件柜等,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供货期:2016年12月10日前

质保期:2年

询价采购预算:390000.00元。

2. 供应商资格审查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资格证明(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年~2015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连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附有效合同及成交通知书等;

(4)供应商需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需在本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营业执照为准);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3. 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611 15 日至201611 18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报名并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3.2报名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3.2.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4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5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3询价采购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询价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11 22 14 30 分,地点为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坛城广场南区5号楼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香格里拉市门户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8)8230047

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

联 系 人:张琼、宁欣、赵喆

电 话:(0871)63374261

传 真:(0871)6607865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开 户 名: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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