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城市直属交警大队、建塘镇派出所、建塘镇执法中队、建塘镇卫生院共30余人,出动挖掘机1台,对迎宾大道旁东侧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2020年,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香格里拉市迎宾大道东侧户未经批准在香格里拉市迎宾大道东侧擅自搭建违法建筑情形。经查,该建(构)筑物的建设未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审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法拆除。因违法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无法确定,我局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限期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现公告期限届满,该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主张权利,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报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相关强制拆除。
为保证此次拆违行动能够安全有序进行,2月3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强制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所有参与单位及执法人员安排依法强制拆除部署工作。

2月4日上午9:00,按《实施方案》开始开展依法强制拆除工作。执法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严阵以待,拉起警戒线,清理现场,疏散无关人员;清点人员后,和正清同志宣读《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由建塘镇工作人员协同市司法局公证人员对被强制拆除户物品清点公证,随着房屋等地上附着物逐渐倒下,打响了2021拆违工作的第一枪。

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四早”(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执法)机制,突出一个“快”字,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偷建抢建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