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效预防、遏制腐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香格里拉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务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并按方案有序推进。7月份财政局完成对全市119个单位财务工作自查报告的收集和审查,其中:预算股对11个乡镇财政所,行政执法股对65单位,社保股对24单位,经建股7单位,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股对9单位,金融股对3单位。8月在张丽琴(副科级干部)带队下,重点检查工作组用7天的时间对两个乡镇财政所和5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实地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做到细致检查和认真反馈。检查的资料:2019年至2020年6月会计档案资料。检查重点:方案列明的财务会计管理情况和账务处理及时性等12方面,单位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