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云税发〔2019〕154号,近日,迪庆州税务局、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香格里拉市税务局在香格里拉市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迪庆州税务局征管科、财行科,香格里拉市税务局征管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法规股、各分局负责人,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就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机制、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不动产的税费等三个议题进行了探讨协商,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建立州市两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采取不定期召开方式,及时总结执行程序中涉税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解决联动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确定双方联络员。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和税务局分别指定一个部门为相互协作的联络部门,并由联络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落实有关工作。明确迪庆州征管科为本单位的联络部门并由吉层作为联络员;香格里拉市税务局征管股为本单位的联络部门并由卓玛次姆作为联络员;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本单位的联络部门并由李月作为联络员;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本单位的联络部门并由宋韬作为联络员,由各联络员具体落实协作有关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协作配合。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不动产的税费问题,参会人员就一系列法院在强制执行中的涉税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明确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将秉承依法履职、相互协作的原则。
与会单位均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符合法定依据和程序的前提下,税务机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登记、税款等信息,人民法院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征缴税费,做好执法协作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保障国家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为破解执行难再添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