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云南省公路
分局超限检测香格里拉站电子监控抓拍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香政通〔2020〕2号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同意,在云南省公路分局超限检测香格里拉站新建固定式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取证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固定式交通监控取证设备于2020年5月4日正式启用,全天24小时进行抓拍。
二、监控设备地点及管辖
云南省公路分局超限检测香格里拉站位于西澜线2239+900米,双向固定式交通监控取证设备,该路段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
三、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系安全带、超限超载、不进站接受称重检测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监控、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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