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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管理局】实施“新规”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5 15:32
来源: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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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召集全体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召开“三月份月结会”,对3月工作作出总结,并对优秀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会上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政务中心主任苗建明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香政办发〔2020〕27 号)文件。

该通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39 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次 59 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下发。

由1.认清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2.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方式;3.强化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管理;4.规范管理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5.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几个方面组成。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依据《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具体内容及量化评分标准》对全市应进驻部门、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打分。坚持以日常考核为主,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每月考核结果通过召开月结会通报给本人,并及时向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驻大厅部门通报考核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名额,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当年的评优比例单独分配给大厅,不占进驻部门评优指标,相关考核程序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考核文件执行,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入档。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香政办发〔2020〕27 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新规,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综合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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