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稳定劳动关系,3月10日,结合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检查工作,我局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一行三人到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工作。
一是了解企业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企业用工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二是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疫情期间劳动用工受影响情况;三是进行疫情期间人社政策的宣传,包括社保政策、就业服务政策以及劳动关系问题处理政策,切实加强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