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体事业统筹协调发展,支持城乡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惠及民生,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可能确定年度预算金额,用于提高全市城乡文体事业发展整体实力,支持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体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当体现国家和地方的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加快文体事业发展的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本周我局将2018年州级待分文体惠民经费18万元(用于尼西乡汤满村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金额8万元,建塘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尼史村格都、益寨村民小组(布伦)村民活动室建设金额10万元)下达到文体广电局,由文体广电局根据文件内容落实到项目上,做好绩效评价的工作。
资金使用单位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