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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香格里拉市“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资金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19 16:15
来源:基建股
浏览次数: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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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安全,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股室对“11.03”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建股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股室共收到“11.03”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资金总收入为19917.9352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收入19526.33万元、统筹收回社保资金收入391.6052万元。

支出情况:已下达17818.861141万元。其中:国土局40万元,上江乡2324.586841万元,金江镇1792.1561万元,五境乡655.8965万元,尼西乡277.7731万元,虎跳峡镇132.666万元,三坝乡15万元,洛吉乡16.83万元,农科局1423.041万元,交通局6871万元,水务局3670.4516万元卫计局20万元,公安局20万元,畜牧局349.46 万元,交警大队10万元,运政所10万元,教育局150万元,小中甸镇10万元,建塘镇10万元,格咱乡10万元,东旺乡10万元。

收支结余情况:结余资金为:2099.074059万元,其中:地质灾害资金为620万元、统筹收回使用救灾733.514059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为:745.56万元。

资金下达后收回情况:根据《香格里拉市“11.3”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关于调整使用“11.3” 白格堰塞湖救灾恢复重建相关资金专题会议纪要》(第六期)原《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香财建[2018]85号),下达“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下游应急救灾专项补助资金(农业)农科局7,014,568元,五境乡474,343.8元,上江乡2,285,795.4元,金江镇4,123,119元,虎跳峡镇6,216元,尼西乡220,521元。总计:14,124,563.2元,原《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香财建[2018]92号),下达“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下游应急救灾专项补助资金(农业)农科局2,911,658元,五境乡447,421.2元,上江乡815,561.6元,金江镇2,616,642元,尼西乡80,010元,畜牧局1,674,600元,虎跳峡镇4,144元。总计:8,550,036.8 元。原《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应急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香财建[2019]19号)收回126万元,(香财建[2019]29号)收回65,400元。总计:1325400元。(香财建[2018]85)号和(香财建[2018]92号)及(香财建[2019]19号)、(香财建[2019]29号)共收回资金2400万元。目前此项资金已收回国库。总之所以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相关依据,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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