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
新闻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惩使用非降解塑料袋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02 09:16
来源: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292
字体:【
分享:

自2018年11月1日颁布《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起,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农贸市场等地区集中整治及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定时不定时巡查检查,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商铺(超市)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使用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惩处。但仍有部分不法商贩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偷偷销售使用塑料袋。

2019年7月30日,我局接到举报,在古城商业街香巴拉大道6号的发发百货店内有非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店内藏有大量非降解塑料袋。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并没收全部塑料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